王晓川律师自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贸律师事务所(曾任第三任主任)、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及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近40年的法律执业经验,是国内资深律师。
在学术方面,王晓川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历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并担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商法学、商事仲裁、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编著有《商事法学》《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贸易仲裁实务》《新公司法典型案例》等著作。
在仲裁实务方面,王晓川律师自1995年起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任中国华南国际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台州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具有30余年的仲裁审理经验,累计审理国际及国内商事仲裁案件近500件,在处理复杂商事争议方面经验丰富。
1.代理案件
黑龙江某钢厂股权转让及合资经营索赔案;
浙江某公司股权转让回购争议仲裁案;
北京某公司清算诉讼案;
徐州某中港合资公司承包金争议仲裁案;
济南某合资企业清算纠纷仲裁及执行案;
四川某电视台合资争议仲裁案;
山西万家寨水库引黄工程国际承包商工程纠纷案;
北京渔阳饭店装修工程索赔案;
中粮子公司谷物贸易仲裁及执行案;
广东某大型园区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
杭州某合资企业承包经营诉讼案;
河南某大型建材广场工程款纠纷诉讼案。
2.仲裁案件
作为仲裁员,累计审理国际及国内商事仲裁案件数百件,主要包括:
中外合资及合作经营争议;
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等公司类争议;
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质量、结算及质保金争议;
国际贸易货物质量及货款争议。
3.企业咨询顾问业绩
王晓川律师曾作为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的业务顾问参与十余家我国大型企业改制成上市公司在A股和H股上市的法律服务,如哈尔滨电站集团、东北输变电集团公司、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石家庄新华制药厂、杭州东方通讯公司、葛洲坝电站集团、昆明机床厂、南方航空公司等,王晓川律师还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华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主任